各单位:
为做好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工作,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组织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》及《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》(陕教规范〔2017〕5号)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文件,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,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。
二、具体要求详见《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》。
三、请各单位2021年5月16日(周日)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教务科研部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罗亚杰 联系电话:029-85603000-8157
附件:1.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组织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》
2.《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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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科研部
2021年4月29日